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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农林局制定出台《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联动制度》 | 热 | 【字体:小 大】 |
| 盐城市农林局制定出台《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联动制度》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 ![]() |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农资市场管理标本兼治目标,盐城市农林局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联动制度、盐城市农资生产经营违法公示制度、盐城市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预警提示制度、盐城市农业法制和执法工作例会及统计报告制度、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制度等五项农业执法制度。 为形成农资打假整体合力,提高执法效能,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对全市农林系统农资执法监管属地管理,市县联动,与工商、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及农资打假信息共享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促进农资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盐城市农资生产经营违法公示制度借鉴了质监系统的“黑名单”做法,对在有关媒体上公示违法农资生产经营者作了具体规定。为体现“教育规范在先,惩戒处罚在后”的行政执法原则,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教育规范的关系,盐城市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预警提示制度规定,在农资市场执法监管中,对首次发现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首先给予预警提示,不予罚款,再次发现同类违法行为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农业法制工作,盐城市农业法制和执法工作例会及统计报告制度、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制度对召开农业法制度和执法工作例会、农业执法工作情况统计报告及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五项制度的制定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提升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将产生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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