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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浏览: 鹤乡农网 >> 农林政务 >> 文函通告 >> 文章正文 主办:江苏省射阳县农林局

关于做好2008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字体:
  关于做好2008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标准站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30

各镇区农技推广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2008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也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给予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及早开展相关工作。
   二、监测公正及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时效性强,责任重,各单位要按照监测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例行监测任务。每次检测任务完成后,要针对检测结果,提供分析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我局将随机组织对各单位监测结果复检,保证监测工作的公正性。
   三、工作协调配合。各检测单位要主动与各被检单位沟通,按照例行监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协调相关抽检事宜,确保监督抽检工作顺利进行。各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受检单位,也要根据监测方案,积极配合抽样工作。
  现将例行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例行监测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农业标准化指导站联系。联系人:吕晓峰,联系电话:0515-82323073(可传真)。
  附:射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
                                    射阳县农林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日

 
                       射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效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增强我县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射阳县农业标准化指导站从2008年起拟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中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特制定射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
  一、承担单位
  射阳县农业标准化指导站负责抽样检测,各镇(区)农技推广中心协助。
  二、监测范围
  全县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
  三、监测要求
  1、由各镇(区)提供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名单,农林局进行随机抽检。被监测单位在当地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销售状况和管理水平。凡被确定的监测点不得拒绝抽检,如拒检其产品视为不合格。
  2、常年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
  3、每月5日前将上月监测结果报送市农业局、射阳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领导。
  四、监测品种和抽样数量
  (一)监测品种
  ①蔬菜类:包括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生菜、西葫芦、白萝卜、大白菜、青菜、芹菜、韭菜、花菜、菜豆、豇豆、菜心等
  ②水果类:包括苹果、梨及桃等。
  各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农时季节确定监测品种。
  (二)监测方法
  各镇(区)按农时季节须应对农产品及时抽样监测,并完成市、县下达的抽检任务,县农业标准化指导站不定期对县城、镇(区)相关单位进行农产品抽检,相关镇(区)、单位应积极配合。
  五、监测项目
  1、有机磷类:
  甲胺磷、对硫磷、氧化乐果、甲拌磷、久效磷、敌敌畏、杀扑磷等。
  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毒死蜱、乐果等。
  2、氨基甲酸酯类:
  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丙硫克百威、丁硫克百威、抗蚜威、仲丁威、速灭威、残杀威、西维因、叶蝉散。
  六、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农产品品种、样品数量、检测项目,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名称等。
  2、不同种类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结果比较。
  3、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农药残留监测结果比较。
  七、注意事项
  (一)监测工作应当保证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二)要统一抽样方法和检测方法,统一标准溶液,统一判定原则,检测过程要做试剂空白。
   
                                二○○八年一月二十日  

文章录入:射阳县农业标准站    责任编辑:黄海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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