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本站公告: |
|
| 您正在浏览: 鹤乡农网 >> 农林政务 >> 文函通告 >> 文章正文 | 主办:江苏省射阳县农林局 | ||
![]() |
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个100%目标任务与责任的通知 | 【字体:小 大】 |
| 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个100%目标任务与责任的通知 | ||
作者:标准站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4 ![]() |
| 各镇(区)农技中心、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实现农业部和省农林厅提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个100%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及各部门职责,就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个100%目标任务与责任通知如下: 一、县局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和检查督导工作。县局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切实加强对各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导,并对各自负责的相关工作负总责,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标准站:负责专项整治各项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及信息收集、汇总、传递和上报工作;研究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督促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负责三品认证认定,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的服务指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确保无公害及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率达到100%,确保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2、执法大队:负责农业投入品整治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加大农业投入品市场整治力度;以获得“三品”证书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切入点,加大“三品”标识使用的督查整治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案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三品”生产基地、规模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确保农资市场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收缴率达到100%,确保收缴的高毒农药100%销毁。 3、畜牧兽医站:一是牵头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负责畜产品例行检测、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强化兽药使用环节监管,督促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建立用药记录制度,完善使用档案。确保兽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率达到100%,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监管检查率达到100%,畜产品阳性样品的追溯结案率达到100%。二是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管理,牵头负责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强化畜产品生产监管;强化养殖过程监管,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推进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畜牧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加大对畜牧投入品购入、使用及兽药休药期的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确保饲料添加剂生产认证获证企业的检查率达到100%,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国家和省级原良种场监管率达到100%。 4、经作站:牵头负责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加强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和指导,大力推广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大蔬菜防虫网的应用力度;加强蔬菜基地建设,从生产档案、产品标识、投入品管理、新技术使用等方面入手,推行蔬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年内蔬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5、粮油站:牵头负责粮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研究制定粮油产品质量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强化粮油生产新技术培训推广,督促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负责粮油产品质量应急事故处理工作。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6、农环站:牵头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整治各项具体工作。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快实施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及时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分和调整,制定农产品产地污染防治和保护规划,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档案。 7、植保站:大力推广趋利避害的农业技术措施;突出重点作物、重点病虫害筛选高毒农药替代品种,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新技术推介力度;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的培训与指导,提高农药安全使用水平;积极培育和发展植保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手段,提高防治效果。 二、强化部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时间紧,是多部门、多层次的联合行动,需要各镇(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镇(区)农技中心和局直属事业单位之间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才能全面实现12个100%的专项整治目标。我们一定要加强与工商、质监、食药、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对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们要秉着一种主动的精神,互相配合来解决问题,不准扯皮,不允许拖延、瞒报,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射阳县农林局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
||
| 文章录入:射阳县农业标准站 责任编辑:寒江钓叟 | |||
| 【鹤乡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鹤乡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苏省射阳县农林局”,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鹤乡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鹤乡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