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本站公告: |
|
| 您正在浏览: 鹤乡农网 >> 农林综合 >> 食品安全 >> 质量检测 >> 文章正文 | 主办:江苏省射阳县农林局 | ||
![]() |
射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整治、全程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字体:小 大】 |
| 射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整治、全程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
作者:标准站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6 ![]() |
|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整治、全程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今年10月1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整治、全程监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集中整治,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规范种植、养殖过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到今年年底,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基本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获证农产品生产、经营、包装标识等进一步规范,射阳县蔬菜批发市场和射阳县瓜果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及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禁用、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农业投入品检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例行检查、监督抽查,强化市场监管、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一是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坚决打击生产销售非法兽药产品行为。二是以三聚氰胺、“瘦肉精”、“蛋白精”、孔雀石绿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坚决查处生产销售浓缩饲料、蛋白饲料和宠物饲料等企业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及其它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三是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禁用农药行为。 (二)开展农产品基地检查。以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及认证农产品基地为重点,查处水稻、蔬菜、果品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食用菌生产、包装使用荧光增白剂等行为;查处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莱克多巴胺、苏丹红、禁用兽药等化学物质的行为;查处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生猪,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 (三)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有“三品”证书或当地检测机构出具合格报告(或证明)的外地农产品实行免检,其他地区产品必须经市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场销售。 (四)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按规定要求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情况。到今年年底,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基本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广大农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初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三、组织领导 各镇(区)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整治、全程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和联系人,制定行动方案,将整治任务和目标细化分解,将各项职责任务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和责任落实到位;强化督查,搞好信息报送,加强基础台帐建设,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专项整治活动,消除隐患,同时农林部门要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确保执法力度到位;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努力使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
||
| 文章录入:射阳县农业标准站 责任编辑:黄海之英 | |||
| 【鹤乡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鹤乡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苏省射阳县农林局”,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鹤乡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鹤乡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