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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正在浏览: 鹤乡农网 >> 农林综合 >> 食品安全 >> 质量检测 >> 文章正文 | 主办:江苏省射阳县农林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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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张贴通知 | 【字体:小 大】 |
| 批发市场张贴通知 | ||
作者:标准站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3 ![]() |
| 县各批发市场: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个100%目标任务与责任,确保专项整治12个100%目标的实现,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7条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销售企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查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现要求各批发市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抽查检测、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及做好检测记录和进销存台帐。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射阳县农林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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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射阳县农业标准站 责任编辑:寒江钓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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