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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 【字体:小 大】 |
|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 ||
作者:标准站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8 ![]() |
| 在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结束后,我局迅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并成立了以局长陆海为组长、副局长王勇、方跃兵为副组长,县农林执法大队、兽医站、标准站、植保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于9月12日召开了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办,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县会后,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宣传发动,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9月14日,我局对各镇(区)农技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函》,要求各镇(区)明确一名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做好食用农产品规模种、养基地的统计工作,同时下发《关于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的通知》(射农[2007]50号),要求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种植(养殖)大户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规范农业生产过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二、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 今年上半年,我局立案查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行政违法案件5起,查获高毒农药350公斤;立案查处违禁兽药“瘦肉精”案2起,除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外,还将31头“瘦肉精”超标的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通过这几起行动,极大的震慑了违法分子,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在县“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后,我局明确将农资市场特别是违禁农药销售使用作为突击整治工作的重点,同时将全县所有农药、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大型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园区等重点区域列为查处重点。以农林执法大队为主,有关单位配合,组建两个突击整治小组,从10月1日开始,配合全县统一行动,对以上重点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确保全县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开展农产品市场检测工作,让广大市民真正拎上放心的“菜篮子”。 1、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拟进一步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监管工作,对县城的各大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对城乡各农产品零售市场蔬菜不定期抽检,同时对主要蔬菜种植基地的蔬菜进行检测,对农户用药进行现场指导,教育他们不购买也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在蔬菜上市前一定要注意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未出安全间隔期的蔬菜不能上市销售,从源头上控制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上市。对市场检测中发现的农残超标,严重影响食用安全的产品,坚决销毁处理,不得流入食用单位。 2、对进入我县的畜禽及其产品进行强制性检疫。凡是外省、市调运来的生猪,必须到点检疫(含瘦肉精检测),带车消毒,检测合格后方可卸车入场屠宰,检测不合格的生猪严禁入场,整车运回。对本地规模猪场(50头以上)的检疫要求达到上市前必须报检,抽检比例1%~2%,检测合格后入场屠宰,若检测不合格,则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同时,我们积极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进入市场。 四、严把“三品”认证关,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今年,我县放缓了“三品”产地、产品认证步伐,重点转向加强对我县已申报的“三品”产地及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管主要内容包括:对“三品”产地的环境进行监控、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档案的建立等进行督查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若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上报取消“三品”产地和产品资格,此外,我们在产地、产品复查换证过程中从严把关,对达不到换证要求的坚决不换,同时依法查处冒用农产品标识的行为。 9月14日,我局向各镇(区)农技中心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射农[2007]66号),要求各镇针对“三品”企业生产经营规范性、产品质量安全性、包装标识合法性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各镇(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清原因,及时上报,纠正违规行为,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在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过程中碰到的主要难题也很多,主要表现为: 一、开放的农副产品销售市场,降低了农产品市场销售的准入门槛。无论是县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还是乡镇的集贸市场,农产品销售都很畅通,既有批发,又有零售,还有转手倒卖。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的多元化,既使优质农产品不能实现优质优价,又使农产品流通的市场监管难以到位。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的农产品仍可上市销售。 二、小宗作物的生产技术体系不够健全。在整个农产品生产体系中,稻、麦、油、生猪、家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病虫防治和疫情控制预测预报体系。而小宗农作物,特别是蔬菜,目前仍处于小规模生产,零星分散,未能较好地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生产仍处于自发状态。而农药品种的选择、安全间隔期的控制等常常因蔬菜生产周期短而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三、人员和经费的严重不足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对农产品抽查检测不允许收费,而政府又无检测经费投入,再加上县农产品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仅有三人,这就致使检测部门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和规模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检测范围偏小、种类偏少、频率偏低,同时也不能较好地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此外,在市场督查过程中,碰到检测不合格时,责令经营者销毁或无害化处理难度较大。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保证农产品安全质量的主要措施。 一是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按照市场准入及相关标准要求,加快基地技术条件、种植养殖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使用准则等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二是加大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力度,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建立生产档案,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按照标准化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农产品的生产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健全例行监测制度。在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开展以蔬菜、生猪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并将监测品种逐渐扩大到水果、大米和其他畜禽水产品,扩大监督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次数,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引导市民健康消费。 四是充分发挥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作用。加强农产品产地认证和销售市场监管,逐步实现农产品销售市场准入,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作用。 五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队伍建设。对现有的农林执法大队人员进一步整合,改善工作条件,切实承担起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进行市场管理,推进规范化经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 四、几点建议。 1、我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只能进行快速检测,不能进行定量分析,建议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购置仪器、设备,把中心建立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农产品检测中心,既能进行快速检测,又能进行定量分析,从而保证例行检测和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同时,为保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正常运行,建议县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经费,专门拨付,专项使用。 2、建议政府投立蔬菜基地建设资金,建设好安全放心的菜篮子基地,推进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逐步取代城郊零星分散的蔬菜生产。 3、迅速规范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县城各农贸市场、超市等要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配备蔬菜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设立专用的检测室和检测结果公示牌,开展日常的检测工作。要做到随到随检,并对所获得的数据及时上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时效性。政府要对相关市场检测设备和费用进行必要的投入。 4、逐步建立封闭式管理市场。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要严格分开,封闭管理,进场交易,特别是目前我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场地偏小,管理混乱,质量难以监控,建议重建或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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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射阳县农业标准站 责任编辑:寒江钓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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