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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农产品质量建设确保消费者消费安全 | 【字体:小 大】 |
| 狠抓农产品质量建设确保消费者消费安全 | ||
作者:标准站 文章来源:农产品质量建设总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30 ![]() |
| 近几年来,我县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与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有序推进,有力地带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明显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培训。为了增强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外向化水平,加速培育农业市场竞争主体,确保农业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每年都举办由全县各镇农林中心技术骨干、全县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负责人、各大菜场负责人参加的培训班,培训的内容包括:农业标准化的发展方向、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及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定与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技术等。同时,我们还通过电台、报纸、送科技下乡、发放资料等方式对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建设进行了大力宣传,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为推动全县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强化农资市场整治,坚持从源头监管上把好投入关。一是开展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我县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四个重点”开展市场巡查活动。即:重点区域:县城解放路批发网点、乡镇中心街道网;重点对象:山东、河南等地生产厂家;重点品种:在食用农产品上正常使用的农药品种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重点内容:假劣农药和禁限用农药。要求执法人员在农药销售高峰时节,天天上市场巡查,节假日不休息,对农药市场需要量大的农药品种,逐一过堂,根据标签上提供的信息,及时上网查找核实。在巡查过程中加强质量抽检,杜绝假劣农药坑农害农。今年,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活动中,我们共抽检农药品种130多个,对其中有怀疑的67个农药品种全部送市产品质量检测所进行检测。检测出含量不达标的农药品种18个,从源头上杜绝了假劣农药流入农民手中,使农业生产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同时加大处罚力度,严惩经营假劣农药行为和销售国家禁用农药的行为。今年共查处各类农药案件53起,其中假劣农药案件18起,查扣各类假劣农药1733瓶,货值20多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不法经营分子。另一个是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整治活动。今年来,通过采取定期督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兽药饲料的违法行为。1~8月份我们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5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5起,没收各类违规兽药100余件,其中,立案查处违禁兽药“瘦肉精”案2起,除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外,还将31头“瘦肉精”超标的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挽回广大养殖户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万元。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各类兽药、饲料违法行为,保证了广大养殖户能通过合法渠道买到“放心药”和“放心饲料”,促进了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放心肉工程的实施。 3、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坚持从生产环节上把好质量关。 (1)抓好技术规程制定。在原有的优质粳稻、“紫叶香”莴苣等7个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栽培技术规程的基础上,我们又组织了相关站的专业技术人员,新制定了9个生产技术规程,内容涵盖设施蔬菜、无公害水果、优质畜禽等农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并派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指导实施,为推进标准化、无公害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2)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的重要依据,是规范农业生产过程、严格质量安全控制的有效措施。为做好该项工作,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对畜禽养殖户使用的兽药和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督查。我们对规模畜禽养殖户使用的兽药和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多次检查,要求养殖户提供生产记录,根据生产记录,检查他们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不能提供用药记录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罚,从根本上禁止违禁兽药和违禁添加剂的使用。二是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户使用农药情况进行督查。在年初我们印发了生产记录样本,要求每一个大户将生产过程中的所有农艺措施都记录在案,包括引种、施肥、用药品种、用药剂量、用药时间、安全间隔期及其他一些农艺措施等,做到有据可查,保证了农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三是对已获得“三品”证书的加工企业进行督查。对“三品”加工企业也要求他们建立生产档案(包括收购、生产、相关企业标准使用及销售等)。在督查过程中,对无记录或记录不全的企业要求进行整改,并指导其完善生产记录档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整改不到位的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处罚。 (3)抓好“三品”生产监管。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了“三品”产地、产品认证,重点加强对我县已申报的“三品”产地和产品的监督管理,主要对“三品”产地的环境进行监控、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档案的建立等进行督查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在限期内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取消“三品”产地和产品认证资格,此外,我们在产地、产品复查换证过程中从严把关,对达不到换证要求的坚决不换,并依法查处冒用农产品标识的行为。 4、加强农产品流通管理,坚持从市场检测上把好准入关。 今年来,我们一是重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在以往对县城的各大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销售的蔬菜及种植基地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简易速测的基础上,我们又购置了农药残留检测仪,利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从而提高了精确度。今年,我们共检测蔬菜样品9873个,合格率达96.7%。在对县城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的同时,我县各镇(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也进行了蔬菜农药残留速测工作。今年,我们对名镇(区)农技中心发放了速测灵,并对各镇(区)的检测人员在规范操作及检测结果记录信息反馈等方面进行了指导。二是对进入我县的畜禽及其产品进行强制性检疫。凡是外省、市调运来的生猪,必须到点检疫(含瘦肉精检测),带车消毒,检测合格后方可卸车入场屠宰,检测不合格的生猪严禁入场。对本地规模猪场(50头以上)的检疫要求达到上市前必须报检,抽检比例1%~2%,检测合格后入场屠宰,若检测不合格,则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同时,我们积极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进行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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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射阳县农业标准站 责任编辑:寒江钓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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